第124章 自由之都的规矩(1 / 2)

在戈壁滩转了两天两夜之后,李墨终于找到了正确的方向,看到了自由之都那高大的灯塔。

灯塔高达数百米,在荒芜的戈壁滩上十分的显眼,顶层燃烧着的火焰能照射到十几公里之外的地方,指引者迷路的人们。

“终于快要到了。”李墨脸上满是喜色,骑着摩托车靠近了一段距离,将摩托车收了起来。

他不知道这种明显先民造物的东西会不会在自由之都引起麻烦,还是稳一手比较好。

李墨徒步走进了自由之都。

远远的,李墨就看到了一座巨大的城墙,绵延十几公里,高达三十米,巍峨高达,异常的壮观。

看着那足有七八层楼高的城墙,李墨不由得咋舌,在这种落后的生产条件下,居然能造出这么雄伟的建筑,果然人类对于奇观的追求是不分年代和世界的。

缓步向着城门走去。

刚要进入城门,两个穿着皮甲腰挎弯刀的人拦住了他。

“新来的?懂不懂规矩,入城交一个金币的入城费!”

一只黑色的燃烧着火焰的手浮现出来,一把抓住了那人的脑袋。

燃烧着火焰的黑手勐的一用力。

那人的脑袋直接被捏成的了碎片。

噗通,尸体栽倒在地上。

李墨目不斜视,直接跨过了尸体,进入了城门。

周围的人见状,连忙侧身躲开。

不敢与李墨对视。

这是李墨在论坛上打听到的自由之都的规则,所有的所谓规矩和潜规则,都是针对弱者的,强者可以百无禁忌,前提是你能承受的住反扑。

就像是门口拦住要钱的卫兵。

如果你老老实实的交了钱,他们会认为你是一只肥羊,立刻翻脸,向你索要更多的钱财和物资,直到把你搜刮干净,然后转手卖到一些相熟的店铺里去。

至于是被重做奴隶,还是当做苦工,或是直接扔进斗兽场里供人取乐,又或者成为某个有变态嗜好的超凡者的宠物,全看自己的造化。

如果你反抗的力度不是很强烈,那么他们就会一拥而上,将你打个半死,然后再重复上面的操作。

只有干净利落的干掉那些拦路的卫兵,才会让他们惧怕,不敢随便动手。

这是那些玩家用无数试验得出的结论。

李墨昂首走进了自由之都。

决定回头给这位分享经验的玩家打赏点情报费。

迈步进入自由之都,与山巅之城相比,街道并不算宽阔,两侧的房屋也破旧不堪,大部分人都急匆匆走过,根本不向旁边多看一眼。

街道上有一具尸体,两个收尸人把尸体扔到了一辆平板车上,碎肠子什么的也都捡起来,放到了一个桶里,至于那一滩滩殷红色的鲜血,则就这么留在了那里,根本没人管理。

道路上到处都是一滩滩暗黑色的斑块,看起来就像是牛皮癣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