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朝一日,他的汗脚丫味道。会被大唐皇帝陛下,作出了如此高规格的褒扬。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二哥的汗脚虽然得到了大唐皇帝陛下的褒扬,自己却不能告诉二哥。
毕竟这种事情真要泄露出去,程三郎觉得,自己肯定没有办法达成朱雀门外六月飞雪的史诗级成就。
指不定明年的今天就是自己的周年祭,所以,一定要苟起。
嗯,回头一定要写进日记里,只可惜被二哥汗脚腌过的血书只有这一份,唔……
这玩意自己也不敢收藏,味太特娘的大,说不定会被李叔叔郑重地藏于大唐鸿胪寺内。
又或者是交给兵部的李绩叔叔,让他也感受一下象雄国的义勇之士们的艰辛与苦难。
算了算了,还是只作文字记载比较好,毕竟自己只是历史文化收集者,很正经很严肃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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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味道很大,但是大唐皇帝陛下李世民与大唐宰相房玄龄,还是在第一时间强忍不适看完了它。
虽然已经看完了这份味道很大的血书,虽然味道冲了点。
但是,这是一份足以改写高原之上的吐蕃独霸局面的好宝贝,让李世民与房玄龄都舍不得挪开视线。
好半天,李世民这才挪开了目光,朝着程三郎露出了一个十分和蔼的笑容温言道。
“好了,处弼贤侄,来来来,坐过来一点,你好好跟老夫说一说这份血书的来历。”
程三郎坐了下来,不过出于礼貌,他还是很谦虚地坐在了距离那张案几至少三步外的地方。
开始讲述起了那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首先,自然得从高原大豪商尼玛的身世讲起。
这位出身于象雄国王族的尼玛,亲爹是前象雄国国主的堂弟,曾经在象雄国内,也是担任着重要的职位。
而尼玛的母亲,也就是他的亲妈,却是来自于吐蕃的薛氏旁支,但也算是薛氏之人。
所以他就成为了一位象雄国人鄙夷,同时也不被吐蕃人信任的王族中人。
所以,他很小就立下了志向,哪怕是当不了大官,那就在其他领域,一样也可以做出一番成绩。
于是乎,他开始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决定做生意,不论是在象雄又或者是在吐蕃。
商人,特别是能够给吐蕃和象雄带来中原的奢侈品和消费品的商人,都是值得大家看重的对象。
而他尼玛,正是巧妙地利用自己象雄国王族以及吐蕃薛氏的双重身份,在高原之上,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甚至在两国之间左右逢缘,成为了高原之上,一位富国敌国的富商巨贾。
但是,一场意外,随之而来,随着吐蕃国主松赞干布的妹妹,象雄国王妃的背叛。
让原本与吐蕃王国势均力敌的象雄国遭遇到了重创,因为王妃的背叛,引吐蕃军乘象雄国大军在外之际,突袭王宫。
将象雄国主李迷夏生擒,又以李迷夏为质,迫使一象雄王国各部,不得不屈辱地同意象雄国向吐蕃俯首称臣。
而那些之前通过王妃与吐蕃勾结的部落,顿时翻身,成为了吐蕃国主身边的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