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 不够花(2 / 2)

“十年!”亚历克斯和妻子面面相觑,十年这个刑期太长,如果真是这个结果,那么那个年轻人的一生可能就毁了。

“会不会太长了?我们总要给那些人一个悔过的机会。”亚历克斯真不是圣母,他是不了解南部非洲的法律。

“悔过?你是指道歉吗?我想受害者不需要犯罪分子的道歉,受害人应该更想看到犯罪分子接受应有的惩罚,哪怕这个惩罚看上去严厉一些,但是这就是违反法律的代价,法庭可不是菜市场,不能讨价还价的。”姚乐的话代表着南部非洲的主流思维,人权人权,犯罪分子的人权必须得到保障,那受害者的权利怎么保障?又该怎么去保障那些遵纪守法的人?

这也是南部非洲律师不受重视的原因,不管律师的水平有多高,对于法庭的量刑并不会起到太大作用,律师协会最大的作用是制定相关法律,完善法律的模糊地带,而不是为犯罪分子辩护。

南部非洲最近这些年,制定的法律越来越偏向于对等原则。

比如南部非洲的人均收入大概是50兰特左右,所以盗窃这种行为的涉案金额如果达到50兰特,那么犯罪分子就要接受大概一年左右的刑期。

以此类推,100兰特两年,150三年,500大概就是十年起步。

如果是抢劫,那么刑期起步就是十年起,然后五十兰特加一年。

如果犯罪行为上升到谋杀这个级别,那么就要分为几种不同情况,如果是恶意一级谋杀,那么肯定是毫无商量余地的死刑,因为谋杀行为非法剥夺了他人生命,那么就要付出生命代价。

亚历克斯无法理解这种思维,在亚历克斯的意识里,法律也是可以打折的,要不然英国那些大律师的地位和收费就不会那么高。

这一点在美国更变态,美国的法律在权力面前简直就是儿戏,想想在狱中自杀的杰弗里·爱泼斯坦,爱泼斯坦自杀时,监狱里的监控恰到好处的全部失灵;狱警因为人手不足,巡查也被莫名其妙地终止;而且狱警换岗的时间居然成了国家机密,不向媒体公开,大概美国司法部是怕罪犯利用这一点逃跑。

更巧的是,爱泼斯坦死前曾告诉狱警和其他狱友,特别担心有人要杀他,爱泼斯坦所以在7月试图自杀,因为按规定,有自杀倾向的嫌犯必须两人一间,以便互相监视,可就在8月初,爱泼斯坦的狱友更换,新狱友迟迟没搬来,直到爱泼斯坦死亡。

据说,据说啊,和美国某总统以及第一夫人前国务卿有矛盾的人,都会莫名其妙的自杀。

比如这位总统的律师文森·福斯特,在文森·福斯特离开克林顿的之后,有一次曾经向媒体透露自己准备写一本揭露某总统肮脏钱权交易的书,然后就在受访当天,文森特在公园内自杀。

又比如揭露某总统基金会内幕的知名作家麦克福林,他也是在发表了一篇相关文章之后在家中自杀。

此外还有美国驻联合国官员约翰·阿什,他是被人直接枪杀,当天他即将出庭作证某总统向他行贿。

还有最早向阿桑奇爆料的美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数据中心主管瑟斯·瑞奇,他死于一场精心设计的抢劫,枪手枪杀了瑟斯·瑞奇之后,居然没有拿走瑟斯·瑞奇的钱包。

看了这些例子,应该会对美国的司法有更深刻的体会。

相对来说,尼亚萨兰警察还是很温暖的,在完成了笔录之后,警局派车把亚历克斯夫妇送回罗德西亚酒店,并且还赠送给亚历克斯夫妇一个小礼物,一张印着警局电话的明信片。

明信片的背后是在尼亚萨兰旅行,应该知道的一些注意事项。

回到罗德西亚酒店,亚历克斯夫妇依然感觉不可思议,尼亚萨兰以前给亚历克斯夫妇留下的印象都在报纸上的报道里,现在正越来越具体的展示在亚历克斯夫妇面前。

然后到伊特诺的购物,就成了一次完全彻底的快乐之旅。

如果有什么事是一个包无法解决的,那就两个。

亚历克斯夫人就完全沉浸在这句话带来的快感里。

亚历克斯先生的要求相对简单,不过当看到琳琅满目的腕表时,亚历克斯也忍不住内心的欲望。

唉,五百多镑其实也真不多,不够花啊——

ps:写完这一章突然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明天该不会也自杀吧——兄弟们帮我作证,我明天要是死了,那一定是我戳到了前总统的痛处——应该也不会这么严重,人家早就不要脸了,你能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