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货要是在丁毅面前说这番话,我敢肯定,立马被丁毅一刀把头给砍了,能动刀的事,丁毅绝不比比。
刘宗周这个人本质并不坏,为官清正,很有节气,明朝亡国后,清朝来招降,他自己绝食而死,为大明尽忠。
但他和这个时代的大部份读书人有点像,就是读书读傻了。
大明朝都快被建奴打成狗屎一样,被杀死的军民数以百万计,还坚持治心之说,要以仁心感化别人。
用丁毅话说,对付野蛮人只有更野蛮,能动刀的事,千万不要多比比。
于是,崇祯十五年,最后一次打造火炮,增强火器营,为大明续命的机会,就这在刘宗周的强力反对下,流产了。
要说这崇祯这也是个奇葩,他杀败兵之将,杀袁崇祯,祖宽等统兵大将时,完全不听劝,说杀就杀。
但是几次练新兵,打造火器等事情,包括几次议和的事,一有人反对他就算了。
很快进入崇祯十六(1643)年年初,给事中李永茂、郧阳府监纪推官朱翊辨等明朝官员惊呼:
“贼以禁杀课耕,张官设吏,簧惑民心,立定根脚。”
“贼又给牛种,赈贫困,畜孽牲,务农桑,为久远之计。”
“民皆附贼而不附兵,贼有食而兵无食。”
大明朝已经发现李自成在建立根据地,不但设官,还给牛百姓,劝农桑,畜禽牧,完全和政府一模一样。
加上当地老百姓都附贼,却不附兵,贼有食,而兵无食。
这等于是李自成从造反,进化成争霸天下。
崇祯帝感觉到深深的恐惧和愤怒。
他连忙省起孙传庭,这个开口以五千精兵就能横扫天下的能臣呢?
不问不知道,一问之下崇祯更生气了。
原来孙传庭在陕西的屯田工作并没有多大成效。
孙传庭在永城县、商丘县等囤田时,还算不错,但一旦往全陕西推广,就行不通了。
他在永城县和商丘县先后干过,而且政绩很突出。
他是怎么干的?
断案不畏权贵,豁免苛捐杂税,均平朝廷加派;主持祭祀,修筑水利工程;训练乡勇,整备防务;救济本县灾民。
作为一个明朝地方官,孙传庭基本上做到了最好,他和明末其他有作为的官员一样,发现了根本性的问题:
天灾是导致老百姓活不了的重要因素,可光是天灾,还不至于遍地都有老百姓造反,真正的问题在于官府不仅没有救济,还加强盘剥。
所以孙传庭给出的应对方案就是:把朝廷的加派均摊到富户头上,既减轻百姓压力,又让官府用度充足,有能力安置灾民,就能从根本上避免农民起义的发生。
在一个县的范围内,碰上这么一个有能力的人,这种做法还是能够取得一定的效果的。
但其中的关键是什么,孙传庭可能自己都没搞清楚。
他在永城县时,当地最大的豪绅丁氏家族的丁启睿是孙传庭的同年,他在商丘县时,商丘最大的豪绅侯氏家族的侯方域也和孙传庭关系不错,正因为有这两家人支持,孙传庭的做法并没有出什么乱子。
等到了现在,他想在全陕西这么搞,那有这么多同年,和好兄弟支持你?
李自成有一支自己一手拉出来的队伍,所以他的政策能执行得下去,丁毅也有自己的兵马和大刀,所以他的政策也在各地能执行下去。
你孙传庭敢像丁毅那样,强闯代王府吗?敢和李自成一样,直接拿刀上门吗?
此时闯军派到各地的县令、掌旅在清丈田亩、均平赋税的时候,可以不给任何人面子,谁不服就砍谁。
有本事你找我们李大元帅告我呀。
丁毅在大同囤田,量地,收矿山时,谁敢阻止,也直接拿刀砍。
孙传庭却不能这么干,他出身卫所,身属缙绅,除非他扯旗造反,否则就得在这个圈子里混。
如果他真的能像丁毅那样用军权压倒绅权,直接掀桌杀人,那么他或许真的有能力解决陕西的土地问题,有能力通过屯田练出一支强军。
但孙传庭不可能这么干,他自己就是缙绅,怎么可能砍自己。
所以孙传庭在陕西清丈土地,调查侵吞卫所公地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陕西缙绅豪强的利益。
他的行为激起全省官愤,陕西的官员缙绅纷纷上书给孙传庭穿小鞋。
“士大夫厌苦传庭所为,用法严,不乐其在秦。相与哗于朝曰:‘秦督玩寇矣。’又相与危语恫胁之曰:‘秦督不出关,收者至矣。’”
在这样的巨大压力下,孙传庭的性情愈发暴躁。
“督工苛急,夜以继日,秦民不能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