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完会,林露正准备去村里走走,看看魏肇在不在家,就被迎面而来的魏大福叫住了。
张爱华跟在魏大福身后,冲着林露笑笑,道:“你现在脚怎么样?好点没有?”
“我没事。”林露其实就崴了一下,伤得不重,她体质特殊才会显得严重罢了,除了有一丁点轻微的疼痛外,基本不影响走路。
魏大福:“没事就行,以后走路,尤其走田埂这种不平的路小心些。”
林露点头如捣蒜,一副乖巧听话的模样。
魏大福把开会用过的笔记本夹在腋下,装作无意,实则把八卦心思深藏了起来,问:“噢对了林知青,我听说你和我们大队里的魏肇同志是认识的?你怎么和魏肇同志认识的?”
他实在想知道魏肇是怎么认识林露的,现在跟林露是什么关系。
问魏肇的话,那小子肯定不会说,还不如直接找另一个人。
张爱华看了一眼魏大福,又把目光放到林露身上,脸上的表情多了几丝意味深长,“林露你知道的,大队要对知青们负责,对于知青的情况要问个清楚,如果别人有误会了,问起来我们也好回答不是?而且解释清楚了也对你好……”
这段话透露的消息很多。
张爱华知道林露是京城里来的,家庭背景不简单,与林露交好,只会对自己有益无害。
因此她想卖给林露一个好。
林露不是个蠢人,自然听懂了张爱华话里的意思,杏眸闪了闪。
难道是因为上午魏肇替她干活,惹得有人不满,在背后举报她跟魏肇关系不清不楚?
“大队长,今天上午干活的时候,我不是崴到脚了吗?魏大哥刚好路过,见我受伤,还帮我去叫了文菁,这事大伙可都是看见的。”
林露细眉蹙起,比桃饱满鲜嫩的红唇微抿,像是对那些说闲话的人很不满,小表情鲜活灵动,就差说她和魏肇清清白白了,“我的脚崴伤了,行动不方便,魏大哥又是个热情心肠的人就帮我干了,这有什么见不得人吗?以后如果魏大哥有什么需要,我也可以帮忙呀。大家互相帮助都不可以吗?”
魏大福闻言,嘴角抽了抽,魏肇是个热情心肠的人?
他看着魏肇长大的,就没见过魏肇对哪个姑娘这么热情过。
往年有些姑娘见魏肇长得周正、能力又强,故意往他前面凑,但魏肇那脾气跟石头一样,冷硬难接近,让那些姑娘话都不敢同他说话。
现在啊眼巴巴地帮人把活给干了,还生怕小姑娘受到非议主动来找他,啧啧……
不过就林露长得那样,也怪不得魏肇对她有意思。魏大福不动声色地看了眼林露的脸蛋,心中不免为魏肇未来情路捏一把汗。
这些年多少姑娘喜欢他,结果他看不上。
现在看上了个长得最好看的,却也是在一起难度最大的人儿。
魏大福还没出声。
“原来是这样。”张爱华低下声音,隐晦地提了句:“那你伤养好后就要认真干活了,有些事情你也要自己有分寸,跟不熟悉的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别让其他人有说闲话的机会。”
林露听了这话,心里不舒服,但张爱华又是出于好意,她只能按耐住脾气,“魏大哥见我行动不方便,帮我干活怎么了?村里有人不方便干活,也会找人帮忙顶工吧?反正我跟魏大哥光明正大,坦坦荡荡,要说闲话让他们说去。”
“你说的也是。”张爱华不想惹林露生气,讪笑着顺着林露的话点了点头,实则她心里根本不认同,觉得林露太年轻根本不懂。
林露长得好看家世又好,就应该爱惜自己的名声,与魏肇那种男人离得远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