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气差的,熬不过去,生不下孩子一尸两命。
说到这里,林薇很心疼这个年代的女人。
因为大多数女人日子过的还是比较苦的。
二十一世纪,是媳妇伺候婆婆。
可是这个年代的话,却是婆婆伺候媳妇儿。
碰到好点儿的婆婆倒好,像王大娘那样的,一家人能过得和和睦睦。
可要是碰到杨大春和胡军娘那样的,那就别想有什么安生日子过。
如果是厉害的媳妇,能治得住婆婆,加上男人向着自己的话,日子还能勉强过一过。
如果本身就是软柿子,男人又护着亲娘,不心疼媳妇的,那就得受不少委屈。
当初原主就是这样。
自己强不起来,那也只能忍受着被别人欺负。
见胡军娘没有再闹,林薇赶紧开着拖拉机,送胡军媳妇去了县城。
路上,另一个妇女主任还有胡军的好姐妹都不住的吐槽着胡军娘的奇葩。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人命关天的事情。
一点儿轻重缓急都不知道,这个时候了还心疼钱。
没了人,有钱有什么用?
再说了,去医院生一个孩子能花多少钱?再怎么样也比不上一条人命吧?
胡军媳妇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她前面生的两个闺女就没有人照顾了,而胡军也得成为光棍。
这年代娶媳妇不容易,一个男人还拖着两个孩子,家里又穷,又摊上一个恶婆婆,哪有别的媳妇再敢嫁过去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