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这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卖(2 / 2)

说完,他便要从郑军身旁绕过去。

“姜先生!”

郑军一抬手拦住姜白,红着眼睛,声音沙哑的说道:“你真的要让我们家破人亡吗?我已经在卖房子给你筹措赔偿款了,你为什么就不能放我们一条生路!”

姜白目光平静的看着郑军,道:“郑先生,我并不是没有给你们机会,是你们没有珍惜。”

机会?

姜白不是没给过。

魏冬花遛狗不牵绳,光是被姜白碰到就有三次,第二次还闹到报警。

但凡她知错能改,后面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而且在派出所调解室的时候,姜白也给过他们机会,只要他们诚恳道歉,承认错误,并做出赔偿,他也可以谅解他们,不至于闹到法院。

但结果呢?

魏冬花是态度恶劣,而郑军则是不愿意全额赔偿损失。

姜白自然不可能跟他们签谅解书。

后来更是离谱,魏冬花竟然在网络上公然造谣,抹黑,诽谤,还公布姜白个人信息,让他遭到网暴。

甚至以此来威胁姜白撤销报案。

有一句话说得好,不作死就不会死。

可以说是魏冬花亲手把自己的退路堵死了。

有任何后果,都要自己承担!

姜白不再说什么,从郑军旁边绕过去。

郑军回头看着姜白的背影,无力的叹了口气。

他已经尽力了。

……

“咚!”

随着法槌落下的声音,正式开庭!

接下来是固定流程。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核实公诉人,被告人,律师等身份……

随后,法官道:“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检察官沈天赐起身,双手捧着起诉书开始宣读:

“……被告人:魏冬花……遛狗不牵绳,并明确给宠物狗下命令……导致被害人价值两百万青花瓷毁坏……本院认为,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被告人编造虚假信息,发表不实言论,发布到网上,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在网络上公然散布被害人身份信息……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公诉。”

“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魏冬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二、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对附带民事原告人,赔偿造成被害人姜白财产损失的赔偿金,共计200万元整。”

十三年!

两百万!

听到这可怕的诉讼请求,魏冬花瞬间懵了。

她张着嘴,宛如鼓风机一样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好像喉咙被人死死的掐住一般。

魏冬花真的害怕了,也是真的后悔了。

但是很可惜,这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卖。

法官看向姜白:“请被害人陈述。”

姜白起身,开口道:“……被告人在我已经提醒,警告的前提下,依旧向她的狗下达攻击我的命令,导致我价值两百万的元青花梅瓶破碎……她非但不知悔改,反而在案件审讯期间,在网络上发表不实言论,引导网友对我进行网暴,还违法公布了我的个人信息,对我的生活、工作都带来极大影响。”

“我认为,被告人行为恶劣,不知悔改,严重侵犯了我的个人财产,名誉权,隐私权……”

“请求法官和各位陪审员,对被告人从重判处……”

听到姜白的陈述,魏冬花脸色愈发难看,愈发绝望。

“请被告陈述。”

张伟连忙紧张的看向魏冬花,给她使眼色,生怕她再搞什么幺蛾子。

魏冬花的骚操作已经够过分了,如果在审判庭还搞事情,那就真的彻底没救了。

好在魏冬花还算有点脑子,没有忘记开庭前张伟的嘱托,缓缓站起身,开口道:“我认罪,我愿意积极赔偿,请求被害人谅解,请求法官宽大处理。”

说完,她分别向着姜白和法官深鞠一躬。

见状,张伟长出一口气。

好在她还不算蠢到无可救药。

接下来是被告律师发言。

张伟理了理领带,站起身。

魏冬花顿时紧张不已的看向他,自己能不能减刑,全靠他了!

张伟开口:“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我的当事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无异议,也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