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罗大状的刑事自诉(2 / 2)

罗大状道了声谢,拿着立案通知书离开法院。

另一边。

全z律师事务所。

“你是说……罗老师要请我做他的代理律师?”张伟诧异的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姜白。

“没错。”

姜白笑着点头。

张伟疑惑的说道:“罗老师自己就是律师,完全不需要请代理人啊。”

姜白解释道:“罗大状确实可以为自己辩护,但他作为原告,无法查阅卷宗,也没有办法接触到证据……”

“哦,我明白了。”

张伟恍然大悟。

合着就是需要个工具人呗?

在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当事人,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做被告,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必须请代理人。

如果是作为原告,律师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不必非得请代理人。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身份是“原告”,不能以代理人的身份阅卷,或者接触证据等等。

因此,律师作为刑事案件的原告,最好还是请一个代理人,这会方便很多。

就比如这次。

以罗大状的专业水平,为自己辩护绰绰有余。

但他这个原告的身份会有诸多限制。

这时候就需要一个代理人来出面了。

张伟,就是这个代(工)理(具)人。

“张律师,怎么样,你愿意吗?”姜白问道。

“当然,能跟罗老师合作,是我的荣幸。”

张伟自无不可,笑着答应下来。

……

法院在立案之后,立刻便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正常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在提起诉讼的时候,自诉人就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控告主张。

如果缺乏证据,又不能补充,在审查立案阶段就会因证据不足,被法院劝其撤回自诉,或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而且在审理过程中,也常常会因为起诉证据不足而败诉。

所以刑事自诉说起来容易,实际操作起来,难度颇高。

不过,在《最高院关于执行≈lt;国刑事诉讼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八条有补充说明:

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

罗大状在申请立案的时候,也同时向法院申请取证。

而这个证据,正是李美君那辆林肯的行车记录仪录像!

法院刚刚展开行动,李美君便收到了风声。

毕竟是龙城有名的大律师,而且还是新任的律协会长,李美君在公检法都有熟人,有关系。

罗大状前脚申请立案,后脚就有人把消息递给了她。

收到消息后,李美君第一反应就是有点慌。

人的名,树的影。

罗飞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种威慑。

任何人,站在罗大状的对立面,都将会感受到什么叫做碾压,什么叫做残忍。

更何况,这次李美君跟罗大状还不是单纯的立场不同,不仅仅是为对立的双方辩护,而是……

她是被告,罗大状是原告!

如果输了,uu看书 www.uukanshu.com 可不是输一场官司这么简单,那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李美君拍着胸口深呼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她开始仔细回忆整件事,把自己带入罗大状的角色中,抽丝剥茧,寻找破绽。

不得不说,李美君这个局看似简单,却几乎没有破绽。

基本上没有翻盘的可能。

但她也清楚,既然罗大状提起了刑事自诉,说明他已经掌握了一些情况。

但……

究竟是什么呢?

李美君现在就是要推测罗大状出招的思路,然后提前进行防守。

“人证不可能,乔娜对罗飞恨之入骨,不会反水……”

“老周给我开车开了十几年,他女儿出国留学都是我资助的,也不可能出卖我……”

“聊天……”

“电话……电话……”

“行车记录仪!”

李美君眼睛猛地瞪大,想到了一个关键。

这也是整个事件当中,百密一疏的一个环节。

她连忙给司机老周打去电话,语速极快的说道:“老周,把行车记录仪内存卡取下来给我,快点!”

“老板,内存卡昨天被交警拿走了……”老周说道。

听到这话,李美君瞳孔骤然一缩。

完了!

------题外话------

今天更新6000字,欠2000,还4000

加上之前欠的6000,现在总共欠加更1w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