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怒火(2 / 2)

整个婴儿看起来丑丑的,毕竟在母体的羊水中浸泡了十来个月,刚生出来定规不会好看。

朱允熥见状也松了一口气,这个婴儿还在安睡,没有受到惊吓,

或许她还没有感觉到这个世界的恶意……

员外终于缓过劲儿来,揉着疼痛的胸口怒斥道:“你们是什么人!竟敢前来多管闲事!把孩子还给我!误了时辰你们赔得起吗!”

朱允熥把孩子交给身边的徐妙锦,轻声说道:“你照看着,别惊吓到她。”

“放心吧……”

徐妙锦接过来婴儿,学着家里乳娘的样子,小心翼翼的把她抱在怀里。

朱允熥面色不善的望着眼前这个肥头大耳,一身绫罗绸缎的员外,沉声问道:“我问你,为何有把婴儿烧死!”

员外生气的说道:“我自己的孩子,我想烧死就烧死,想溺死就溺死!你管得着吗!”

瞿陶低声说道:“三爷,火堆里……还有一个婴儿……”

朱允熥看了看烧的通红的火堆,瞬间怒火中烧!

火堆里没有发出任何响声,显然那个婴儿早就被烧死了!

朱允熥握紧了拳头,愤怒的说道:“看你一身绸缎锦衣,也不是养不起孩子!为何还要将她们烧死?!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要你的狗命!”

员外看看朱允熥身边的护卫,知道这位也是有身份的。

所以不敢太过放肆,可也没好气的说道:“我收拾自己的孩子和你有什么关系?你休要多管闲事!你们是官府的人?”

员外瞬间就觉得轻松了,理直气壮的说道:“各位,大明律也没有说不能烧死自己的孩子,我这么做就是官府也没话说!你们把孩子还给我赶紧走吧,不要耽误我的事情!误了我的时辰!”

朱允熥听到这话不由得眉头一皱,《大明律》难道有说过杀子不犯法?

徐妙锦在一旁说道:“老爷,大明律只说父母如果故意杀死子女,是为了诬陷他人,就要收到朝廷说法,如果不是为了诬赖他人或者勒索财物,这条律法就管不到了……”

朱元璋在大明律中说道:“凡祖父母、父母故杀子孙,及家长故杀奴婢,图赖人者,杖七十、徒一年半。”

也就是说,父母故意杀死子女,如果有图赖他人的行为,才处以杖七十、徒一年半的刑罚,。

可要是没有图赖他人,这条法律也就不适用了!

朱允熥明白《大明律》中肯定不会这么直白的写出来,否则那不是变相鼓励百姓杀子吗?

他这是钻了律法的空子!

要知道不仅是古代,就是在律法极为健全的现代社会,只要是懂法的人,也有很多空子可钻!

朱允熥咬牙切齿的说道:“生儿不复举,你枉为人父!”

员外气恼的说道:“说的好听!在此之前家中的妻妾已经生了三胎!每一胎都是女儿!我把前三胎都溺死了,总以为第四胎肯定是个儿子,

没想到又来两个女儿!这不是要我的命吗!这不是要我断子绝孙吗?!如果不把这两个贱货烧死了,老天爷怎么会眷顾我们家!怎么会给我个儿子!你们快把孩子还给我,让我赶紧烧死了!”

朱允熥一听他是为了要儿子,心中更是气急,怒骂道:“混账东西!生了女儿就要是溺死烧死,天下间怎么会有你这样歹毒的恶人!你简直不配做人!”

要知道溺婴的事情不是开始于明朝,而是自古有之。

战国时期,溺婴已成风气,在《韩非子》中记载,“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