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长篇大论,有没有道理都投个票呗(2 / 2)

一种使命感油然而生。

如果是别人,迈克大概会笑着说,“兄弟,别这样,有点假。”

但美队……无需怀疑,他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有血有肉,有痛苦,有烦恼,有需求,但需要他站出来时,从不退怯——这就是美队明明武力一般般,却从来是C位复仇者等等原因。

老奸巨猾的弗瑞清楚,罗杰斯终究会自己到碗里来,不需要卖人情,不需要讲道理。

突出一个省心。

相比之下,招揽斯塔克的过程,宛如照顾一个巨婴,饿了喂着,哭了哄着。

简直让人崩溃。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成长起来的斯塔克依旧欠揍,但关键时刻意外的靠谱。

“迈克,为什么你不加入复仇者?”沉默了半晌,罗杰斯问道。

“简单来说,就不喜欢。”迈克说道:“首先我这个人不喜欢受到约束。”

罗杰斯问:“包括法律的约束?”

对于罗杰斯的问题,迈克不置可否,而是反问:“现在的你,应该遵守的现在的法律,还是七十年前的法律呢?”

“当然是现在的法律……”

迈克笑了:

“现在的法律和七十年前的法律有着很大的不同,有些地方甚至相悖。那时对,这时错——说明法律具有时效性,以及社会环境适应性,它代表着大部分人的普世价值观,代表着‘秩序’。但法律具有滞后性,也就是它不是在某个时间点或者某个场景,可能是错的。”

“站在执法机关的角度,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哪怕错了也要先执行。改正,是之后的事。那么问题来了,超级英雄要遵守法律,坐视错误执行下去吗?”

“不知道七十年前是怎么样,但如今的米国警察的定义是执法者,违反法律的惩罚者,它的职责不包括保护具体民众的安全。也就是说,公共安全领域,米国警察有积极义务去主动制止危险,而具体到某个独立公民,这种义务只是基于警察的自主判断。换句话说,警察救助你是你的运气,不救助你是你的命。所以,才有‘米国警察击毙正在自.杀的公民’这种听起来荒谬,然而在法律层面,却是完全合乎逻辑的新闻。”

“我觉得,虽然超级英雄被称为义警,但它应该体现出区别于米国警察的地方。比如更加注重保护具体民众的安全。我不喜欢那些不杀的超级英雄,他们不杀的超级罪犯,总是在:入狱→越狱,犯罪→再入狱,如此循环。而超级罪犯犯罪过程杀死的无辜者,本应是超级英雄所应当保护的公民。因为自身信仰、义理,无辜者死亡——不能说是超级英雄的责任,但这么一来,超级英雄与那些人命在后的米国警察有什么有何区别?比较强大?”

迈克看到罗杰斯皱眉,这才想起来,美队也是“不杀”,只是并不迂腐。

迈克叹气道:“瞧,你就不认同我的观点。”

罗杰斯说道:“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作为与超级罪犯作战的第一线,超级英雄反而更应该谨守底线,而法律无疑是普世价值观的体现,正好作为底线。至少能避免‘屠龙者终将成为恶龙’的悲剧。”

迈克摇头,说道:“最讨厌‘不可知论'了。为什么许多米国人可以一边作恶,一边虔诚。因为他们的逻辑是这样的:你杀了人,一定下地狱?不一定——他可能是未来的希特勒。你救了人,一定会上天堂?不一定——他可能是未来的希特勒。未来的事,谁知道呢,这就是不可知论。所以,信上帝吧,信上帝是唯一确定可以上天堂的方法,虔诚就行,管你歪瓜裂枣还是五毒俱全。”

“我不是不可知论者,我不知道会不会因为除恶而堕入深渊,成为恶龙,我确定的是,这些恶棍不死,一定有无辜者会死。我的逻辑是惩恶即使扬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而且,我不会把所有责任背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