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猫狗,不过,却捡回来一个人……”
“人?”约翰笑了一下,却突然一愣,目光露出一丝怪异,不过安歌丽儿却没有解释,而是笑嘻嘻的回到了她的家里面。
“我回来了。”
安歌丽儿的家是一个很破旧的木屋,里面只能容纳几张木桌大小,不过房间虽然破旧,但是却被收拾的干干净净,挨着窗子的小桌子上,还放着一个插着鲜花的水瓶,旁边还放着几本教堂免费发放的书籍。
“姐姐,你可算回来了,你可真是的,今天准备的食物连我们都不够吃饱,你怎么还捡回来怎么一个……”
突然跳出来的小女孩叫弥弥古丽儿,是安歌丽儿的妹妹,今年不过十岁,长的十分的小巧可爱,虽然也是一身朴素破旧的衣衫,但是洗的干干净净,加上圆圆的小脸,一头纯金的长发绑成两个小辫子,让人一看就喜欢,不过这个小女孩老是喜欢皱着眉头,好似一个小大人,又让人觉着好笑。
“嘿,你还敢质疑你姐姐,我既然敢捡回来,自然不会让你饿着,吃吧,这是约翰大叔给你的糖果。”
一把将糖果塞到弥弥古丽儿的怀中,安歌丽儿几步走到床边,这一看,却是愣了一下。
“咦,我今天捡来的女孩,有这么漂亮吗?”
安歌丽儿看到被洗的干干净净的女孩,不由惊愕了一下,只见躺在床上的女孩,肌肤如雪,容颜如玉,一头长达三尺的白发都好似初雪一样炫眼,那好似空谷幽兰似地气质,让一只以为那贵族夫人女儿就是最漂亮女孩的安歌丽儿,不由大吃一惊,只感觉贵妇夫人的女儿和这个女孩一比,简直是泥土和羊脂白玉的差距。
毫无疑问,这个女孩就是林曦,这是安歌丽儿今天一大清早,跑到树林里面去捡蘑菇的时候,顺便捡回来的。
在这古老沧桑,植被旺盛的树林里面,蘑菇长的都是又大又嫩,肥美多汁,吃起来好像肉一样,一直以来都是小弥弥古丽儿的最爱,安歌丽儿在一个贵族夫人家里面当仆人,她可是听说,这种野生蘑菇,最是营养,而且价格昂贵,只有贵族才享用的起,普通人根本吃不到,这是安歌丽儿以前无意间发现,在靠近森林墓园的不远处,有一片朽烂的灌木,里面密密麻麻长的都是这些大蘑菇,她每天清晨都跑来捡一些,给弥弥古丽儿当饭吃。
这一天的清晨,太阳还没升起来,她就一个人来到那个墓园附近,采摘蘑菇,结果无疑当中发现,墓园里面,竟然躺了一个白色的身影。
安歌丽儿也知道这个墓园是俾斯麦王城的一大禁地,在这里经常发生各种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安歌丽儿是一次也没有遇上过,因而她就大胆的走过去,结果发现竟然是一个昏迷过去的小女孩,她看上去才十四五岁的样子,浑身脏兮兮的,看不清长相,安格丽儿看其衣衫破烂,手中握了一朵小花,看上去分外可怜,于是就将其“捡”了回来,然而没想到竟然捡了这么一个国色天香的女孩。
“哇,姐姐,你可真利害,竟然捡回来这么一个大木(美)人,不知道她是哪家的小姐,吃饱了撑的卵泡(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