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肆还有工作,没有在酒店逗留多久,确定苏酒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了,这才放心离开酒店,登上了飞往国外的航班。
临走前,他还问苏酒拿一样东西做留念。苏酒环顾整个房间,也没什么东西可以送他的,最终是把自己的发圈送给了他,还给他戴上,煞有介事地说:“我听说有的男生会把女朋友的发圈戴在手腕上,宣示自己是有女朋友的。呐,我特意给你选了个粉色的,这才是猛男该喜欢的颜色。”
他挑眉,低头看一眼跟自己相当不匹配的粉色发圈儿,嘴角笑意明显,“嗯,我确实很喜欢。”
原来,把发圈戴在手腕上,是这样的意思么?
那他每天都要戴着。
就像是把她带在身边一样。
坐在他旁边的是个约莫三四十岁的外国男人,见他一直垂眸看着自己的手腕……不,准确地来说是一个粉色的发圈儿,看起来就像是女孩子的东西。
外国男人顿时就明白过来,出于求证心理,用蹩脚的中文问:“女孩子送的?”
以容肆的性子,他一贯不爱搭理陌生人。但是面对这个好奇心重的邻座,他破天晃地点头回答,“嗯,女朋友送的。”
外国男人,“……”
怎么回事,是他听错了吗?
为什么,他好像听出了一丝骄傲的语气?
这对单身狗也太不友好了!
“你跟你女朋友,感情很好吧?”
容肆仍旧看着手腕上的发圈儿,嘴角微勾,“是很好。”
外国男人跟着笑了,又问:“有多好?是不是打算以后结婚?”
说到这个,容肆的眸光透出一抹坚定,毫不迟疑道:“嗯,非她不娶。”